| 信件标题 | 关于楠竹山居民阶梯气价计算的建议 | ||
| 来信时间 | 2025-10-15 17:40:41 | ||
| 来信人 | 杨* | ||
| 咨询内容 | 关于楠竹山镇居民用气实施阶梯价格和联动调整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一、实施阶梯价格 1.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居民用气阶梯气量分两档,按月执行:第一档气量为32.5立方米/月(含32.5立方米)以内的,气价为现行居民用气价格;第二档气量为32.5立方米/月以上的,气价为现行居民用气价格的1.2倍。 阶梯气价按月执行不合理,应该按年执行,一年用气或买用超过300立方米的才按第二档价计价。便于居民买气,不是每个月只能买32.5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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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部门 | 湘潭市发改委 | ||
| 回复时间 | 2025-10-22 16:02:51 | ||
| 满意度 | 非常满意 | ||
| 答复内容 |
杨先生: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提出“楠竹山居民阶梯气量应按年度执行”的建议,我委工作人员已于10月20日与您电话沟通,现回复如下: 我委已与楠竹山燃气经营企业--湘潭中燃就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为维护用户权益,方便用户购气,湘潭中燃同意居民阶梯气量按年度执行。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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