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谭发改备(2018)416号真实性 | ||
| 来信时间 | 2018-07-22 11:19:19 | ||
| 来信人 | 何* | ||
| 咨询内容 | 湖南湛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年产十万吨有机污水发酵制再生能源“绿能”新能源项目备案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05,36号)的有关要求,准予备案。 | ||
| 答复部门 | 湘潭市发改委 | ||
| 回复时间 | 2018-07-30 17:58:47 | ||
| 满意度 | 无反馈 |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何市民,您好! 您向市长信箱写来“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潭发改备〔2018〕416号真实性”的信件已经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查,我委无潭发改备〔2018〕416号文件,您所咨询的《关于年产十万吨有机污水发酵制再生能源“绿能”新能源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实际为潭发改备〔2016〕416号文件,批复日期为2016年8月5日,文件有效期两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