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湘潭市给水管网漏损治理改造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核准依据
1.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湘潭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潭政办发〔2017〕115号)等文件精神,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2.依据《湘潭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第九条,该项目属于“跨县市区调水以及城区供水项目”的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属于城市供水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对湘潭市城区市政供水改造项目及湘潭市给水管网漏损治理改造项目的审查意见》;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湘潭市给水管网漏损治理改造项目的复函》;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湘潭市给水管网漏损治理改造项目环评办理的情况说明》。
三、核准内容
1.为降低城市供水管道漏损率,提高湘潭市城区供水安全性,同意建设湘潭市给水管网漏损治理改造项目(项目代码为:2502-430300-04-01-587769),项目业主为湘潭市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湘潭市城区。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为湘潭市给水管网安装和改造流量计,并对城区部分老旧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其中,给水管网分区计量建设内容如下:(1)一级分区流量计改造,总计14台流量计,DN200~DN1400;(2)岳塘区及板塘区二级分区流量计安装,总计97台,DN50~DN1000;(3)雨湖区和九华经开区二级分区流量计改造,总计107台流量计,DN200~DN1400;(4)三级分区流量计安装,总计300台,DN50~DN400。城区老旧给水管网改造建设内容如下:改造韶山西路供水管道DN600,长度为2.4km;改造建设北路供水管道DN600,长度为1.3km;改造砂秋巷路供水管道DN200,长度为1.2km;改造湘衡路(北段)供水管道DN400,长度为1.32km。改造赤马路供水管道DN400,长度为1.5km。
4.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1000.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33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37.30万元、预备费用523.84万元。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自筹资金。
5.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6.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8.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9.请项目业主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报建手续。请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10.本核准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