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7〕66号)要求,结合全市在低碳发展工作方面的实际情况和工作思路,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湘潭市低碳发展规划(2018-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7年,湘潭市获批国家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湘潭市上报国家发改委的《湘潭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中提出了具体碳排放达峰的目标。面对巨大的减排压力,湘潭市积极开展低碳发展工作,并将其视为加快实现自身产业结构的转变、能源结构的优化和技术水平的提升的重要机遇,建设低碳城市正是湘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主动应对气候变化,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7〕66号)要求,结合湘潭市上报国家发改委的《湘潭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和全市在低碳发展工作方面的实际情况和工作思路,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出台了《规划》。
二、主要内容
根据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规划实施五大低碳实施路径,即:一项目标——以碳排放总量达峰为目标;两大体系——构建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两大体系;三个主体——政府、企业、公众三大主体共同发力;四大重点——以加快产业低碳化发展、转变能源利用方式、引导绿色低碳交通和建筑、增强城市碳汇能力为重点;以及五项支撑——以体制机制改革、低碳制度创新、低碳能力建设、低碳技术应用、低碳试点示范为支撑,全面推进低碳城市建设工作,提升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三、政策亮点
《规划》最能体现湘潭特点,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创新性、开放性的内容主要有:
一是优化空间发展布局。以“低碳”目标为导向,执行新版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主体功能区和城市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利用土地,推动节地紧凑的城市发展模式。严格按照湘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三界四区”,进一步保护湘潭绿心。深入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统筹推进城市双修、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和城市管理标准化等各项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空间开发秩序,全面推进和实施“湘潭向北、西拓南延”发展战略,把全市各区县、园区发展放到整个湘潭发展的全局来精准摆位,围绕“一湾一环六组团”,在战略布局上推动区域错位、协调、竞合发展。
二是产业低碳化发展。以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减排的最大驱动力,围绕打造“智造谷”和汽车城、军工城、文创城“一谷三城”, 推行市级领导担任“链长”、核心企业担任“盟长”、银行“行长”联系产业链和产业联盟的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全市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提升,着力控制高耗能行业发展,大力发展智能装备制造和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食品医药、新一代技术等“1+4”现代工业体系,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加快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步伐。要实现2028年达峰目标,第三产业比重需提升至54%,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提升至35%。
三是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努力提高全市能源利用效率和提高非化石能源在总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一是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以重点排放企业为主体,通过实施一套完整的标准、规范,在组织内建立起一个完整有效的形成文件的能源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能源管理水平,提高能源利用率。二是发展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实际行动增加非化石能源比重。推进中节能集中供能、雨湖产业新城、湘电风能、地热泵中央空调等项目建设。三是推进企业碳资产管理。协助企业开展从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碳排放核算盘查、碳资产配置、交易撮合等一系列工作。要实现2028年达峰目标,煤炭消费占比需下降至56.4%,天然气消费占比提升至18.3%,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达到11.8%,本地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至10.5%。
四是引导低碳绿色交通和建筑。打造以常规公交为主体,以慢行交通为延伸的多模式、一体化的低碳公共交通体系,到2020年末,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30%,线网总里程增加120%。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大力推广应用清洁能源车辆,引导新增纯电动公交和压缩天然气(CNG)出租车辆的使用,鼓励私人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广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加强市区绿色建筑推广,强化星级标识的创建,全面推行和落实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和BIM技术应用。倡导绿色消费和生活方式,推进资源综合化利用,在硬件和软件层面同步建设低碳示范城市。要实现2028年达峰目标,全市电动车比重要达到26%,装配式建筑比例要到达51.7%。
五是增强城市碳汇能力。高质量深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按照“一核两谷三片十园多星多点”总体布局,开展森林网络与森林围城生态体系、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和城市森林管理体系建设。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加强防护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到2028年,全市森林覆盖率需达到46.6%,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加强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以水府庙库区湿地和沿湘江、涓水、涟水河流域湿地保护为重点,最大限度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碳汇功能。
六是倡导绿色消费,推动资源综合利用。政府率先垂范,加大低碳宣传力度,全面普及低碳理念,推广低碳产品消费,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培育企业低碳文化,充分调动社会各领域力量,践行低碳生活的合力,为整个社会低碳转型奠定基础。按照低碳循环经济理念,应用先进技术与设备,加大大宗工业废渣的综合利用;通过自主创新、引进和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加大清洁低碳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推广国家、省市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中推荐的技术、产品和工艺;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的能源资源化利用,建设清洁高效的垃圾焚烧和填埋气发电工程,大力推动规模化养殖场粪便、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的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各类沼气工程。
七是提升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加强目前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评估工作;构建适应气候变化的综合协调体系,形成在突发气象灾害下各部门有序有效应对的机制及能力。在气候变化影响的重点领域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着重从大气污染防治、城乡建设与基础设施、农林业、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进一步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八是构建低碳发展支撑体系。在低碳城市建设进程中,应构建功能高效、可操作的支撑体系。着力构建组织有序、职能明晰的领导体制和组织架构,形成低碳导向为约束条件之一的社会经济发展低碳决策机制,形成领导小组统一监管、有关部门配合的综合协调体制。通过制度创新,完善低碳发展的法律制度环境,推进包括多元化投入、低碳产品认证、低碳绩效考核、碳核查与交易制度等一系列低碳城市建设系列制度的探索与实施。构建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平台,加强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低碳发展的基础能力建设。通过示范加快低碳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多层次、多渠道开展示范和应用,开展低碳政府、低碳特色小镇、净零碳排放景区、低碳园区、低碳企业、低碳社区的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和总结低碳试点经验。
九是加强保障措施。加强能力建设。依托高等院校、咨询机构和国际组织,围绕应对气候变化战略政策研究和技术研发,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专业特长突出、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气候变化科研团队。加强平台建设。围绕低碳技术推广和应用,依托湘潭高新区,建设低碳技术专业孵化园。探索在产业园区、社区、商业区建设低碳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全面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加大资金投入。发挥亚行贷款促进低碳发展的引领作用,用好“低碳试点”品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低碳发展领域以及争取其他政策支持。加强国际合作。利用我市现有与亚洲开发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美国可持续发展社区协会等机构的合作基础,深化学习国外低碳发展先进经验。利用低碳城市转型亚行贷款项目成果,展示湖南和湘潭的对外形象,提升国际知名度。加强跟踪考核和总结推广。确立科学合理的碳排放控制目标,并将减排任务分配到所辖行政区以及重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