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TCR-2025-02002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延长市城区道路临时泊位停车收费标准有效期的通知
潭发改价调〔2025〕200号
各有关单位:
《关于明确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潭发改价调〔2023〕186号号)将于2025年5月31日到期,现行道路临时泊位停车收费标准需进一步评估和优化,新收费标准出台前需履行成本调查、价格听证等法定程序,为确保政策衔接和收费管理工作连续性,经研究决定:
一、现行城区道路临时泊位停车收费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1月30日,延长期内原文件规定的收费范围、标准及管理要求保持不变。
二、停车服务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新收费标准出台后,本通知自动废止。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