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启动我市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调整的报告》收悉。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619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5〕190号)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联动上调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联动额度
联动上调居民用气价格0.16元/立方米,调整后的第一、二、三档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分别为2.962元/立方米、3.554元/立方米、4.443元/立方米。
二、调价时间
本次价格调整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三、相关要求
1.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2.强化保供稳价责任,优化气源采购价格,合理控制气源采购成本,加强供需衔接,切实做好保供保安全工作。
3.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行民生用气兜底保障政策,第一档气价仍按照最低价格2.62元/立方米执行;同时每月仍然享受原有的优惠政策。
4.严格执行联动价格,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馈。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