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下调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湘潭市发改委 xtfg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7-09 18:06

潭发改价调〔2024〕249号

湘潭县、湘乡市发改局,湘潭县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湘乡光大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市场进入淡季后,需求相对减少,价格有所下滑,达到了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根据《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619号)有关规定和各燃气经营企业天然气采购价格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启动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下调终端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联动额度

  湘潭县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4.629元/立方米下调至3.969元/立方米。

  湘乡市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4.855元/立方米下调至4.195元/立方米。

  二、调价时间

  本次价格调整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

  三、有关要求

  1.县市发改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密切关注天然气市场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并督促当地燃气经营企业按时执行联动价格。

  2.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供需衔接,合理控制气源采购成本,严格执行联动最高限价,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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