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 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潭市发改委 xtfg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0-08-03 15:48

潭发改发办〔2020〕364号

 

 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 月 28日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机关文明建设成果,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水平和单位文明程度,委党组提出了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的目标。现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促进湘潭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文明单位创建为抓手,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人文素质和文明素养,推进文明创建与发展改革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实现新突破,为全市发展改革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良好的文明环境,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发改力量。

二、总体目标

聚焦“党建先行、价值引领、业绩领先、责任担当、创建示范”目标,以“争创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营造一流环境、提供一流服务、建设一流队伍”为引领,通过开展系列创建活动,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创建活动良好格局,使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成为整个机关提质增效、改进服务、凝心聚力的抓手,通过大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形成精神文明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

三、目标任务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活动扎实。委领导班子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廉洁勤政,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管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积极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注重加强和改进青年思想道德建设。干部群众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有效地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突出抓好“四德”建设,单位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和整体形象。

(三)业务工作领先,社会效益显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主动担当、抢抓机遇、积极作为的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做到常规工作抓落实、重点工作求突破、亮点工作有特色、难点工作能破解、整体工作上位次,为建设“伟人故里、大美湘潭”做出积极贡献。坚持廉洁高效、依法行政、办事公道、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各科室公开办事程序,公布规范服务、优质服务的标准,接受职工群众监督。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工作的唯一标准,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加强对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勤学善学乐学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移风易俗工作成效明显。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注重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精神风貌昂扬向上。

(五)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平安湘潭、法治湘潭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治安状况、公共秩序、工作纪律良好,无违法违纪案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六)环境整洁优美,环保符合要求。始终把建设资源节约型机关放在创建活动的突出位置,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不断完善后勤管理制度,管理规范有序,环境整洁整齐。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无脏、乱、差现象,为干部职工提供整洁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

(七)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广泛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依托市发展改革委“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深入开展文明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社区文明“联点共建”活动,发挥自身优势,共建文明社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捐助活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参与市文明办组织的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

四、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

1.建立机构,加强领导。市发展改革委成立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文明创建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工负责同志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党政工团妇齐抓共管的创建格局,确保各项创建措施落实。

2.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坚持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精心组织、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将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同时将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调度、同考核。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创建目标,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利用机关走廊宣传栏、改革发展简报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加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活动宣传,营造上下联动、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

(二)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持续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强化党员干部学习意识,加强理论武装,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进工作的思路措施和实际行动,把初心使命变成党员干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同心同德干事业,攻坚克难抓落实,奋力开创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三会一课”和周五学习制度,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班子成员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加强党建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五型”党支部建设、规范化党组织建设、主题党日等活动,着力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认真落实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意识。

4.加强作风建设。狠抓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多种形式学习,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职工队伍为目标,一以贯之抓好“四风”问题整改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努力形成民主和谐、团结共事、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兴趣健康的良好风气。

5.以党建带共建。积极组织开展“党旗红”系列活动。进一步抓好精准扶贫对口帮扶工作任务落实,扎实开展“第一书记”驻村、发改驻村帮扶队工作,积极开展“党群心连心,干群一家亲”活动,发挥发展改革部门优势,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理清帮扶思路,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大产业帮扶力度,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三)加强道德建设,倡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积极倡树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加强和谐机关文化建设。

2.深入开展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活动。通过道德模范和好人推荐、“最美发改人”评选等活动,积极培树典型,广泛开展先进事迹巡展、学习宣传等活动,努力营造崇尚、学习、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加强与社会志愿服务组织的协作,积极融入社会志愿服务大家庭,进一步丰富学雷锋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内容和覆盖面,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劝导、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

3.积极开展“道德讲堂”建设。进一步规范活动流程,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建设。注重对干部职工的文明礼仪教育,积极组织文明礼仪培训,职工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言语文明、举止得体。

(四)做好结合文章,全面开创发改工作新局面

强化调查研究,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推进全市经济加快发展;牵头推进省“五个100”工程,狠抓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强力推动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推动湘潭市智能制造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编制完成“十四五”规划;持续推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现代服务业繁荣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做好粮食安全和物资储备工作;全面做好物价稳控工作;牵头做好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任务落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抓好省级以上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年内新增省级创新平台10家以上;积极争取一批项目获得国家和省预算内资金支持;抓好县域经济、区域合作、对口支援和精准扶贫等工作落实。

(五)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

1.继续加强学习。以提升政治功能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积极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周五学习日制度,每次学习前明确主题和学习内容,确保时间、内容、效果得到落实。

2.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围绕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完善政务诚信、个人诚信制度体系,强化信用信息数据归集、联通功能,推动信用承诺、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手段向审批服务、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全面推广,开发信易贷、信易行等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实现我市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持续上升。

3.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明,通过演讲比赛、主题发言、经典书目推荐等形式,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4.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团委、妇委会作用,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

5.举办专题辅导培训。邀请专家授课,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驾驭工作局面的能力、破解工作难题的能力,提高文化素养和文明素质。

6.开展送温暖活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开展“党群一家亲,干群心连心”活动。积极参加对口帮扶、无偿献血和送温暖等公益活动,切实解决职工和群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以“联点共建”活动为依托,进社区开展文明共建活动。

7.加强民主法制教育。积极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活动,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做到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干部职工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杜绝重大案件、重大事故、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等违法违纪问题。

8.完善规章制度。巩固和拓展制度建设成果,建立健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完善相关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加强日常管理,为干部职工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工作学习环境。

五、责任分工

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涉及机关党务、行政、业务等各个方面,需要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根据考核测评体系要求,设五个专项工作小组。(具体工作任务见附表)

(一)办公室

责任领导:李劲松、胡  文、文亦良

责任科室: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工会、团委

主要工作:负责创建工作的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并对其他工作组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开展有关文明创建知识的学习、教育;牵头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申报、迎检验收等相关工作;抽调1-2名人员组成资料整理专班,负责收集整理、补充完善考核资料。(具体时间以市文明办的统一安排为准)

(二)资料组

责任领导:李劲松、胡  文、文亦良

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科、人事科、机关党委

主要工作:按照《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测评细则》要求,收集整理近三年来文明创建工作的档案资料并装订成册;完成创建工作总结及有关汇报材料。

(三)宣传组

责任领导:胡  文、文亦良

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科、机关党委

主要工作:收集整理近三年来的影像资料;制作文明创建活动宣传画册、板报、文明手册;充分利用媒体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辟创建宣传阵地;拟定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的宣传口号和公益广告;制作10分钟左右的创建工作纪实视频(迎检前制作,具体时间待定)。

(四)环境优化组

责任领导:李劲松、胡  文

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

主要工作: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内部文化氛围的营造,积极营造浓厚的、高雅的、精致的文化氛围;完善或开辟建设多功能文体活动室、阅览室、荣誉室(或展示厅);购置图书资料、充实图书室;改善办公条件,完成办公场所标准化设置。

(五)文体活动组

责任领导:李劲松、胡  文

责任科室:工会、机关党委、团委

主要工作:围绕创建“省文明标兵单位”,组织成立一批活动小组;组织工、青、妇群团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并结合传统节日开展活动。(长期坚持)

六、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委干部职工要增强创建省文明标兵单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活动,是我委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果,树新形象、聚新合力、创新业绩、求新发展的需要。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将业务工作与文明创建融合进行宣传,营造“人人参与、人人争创、人人提高”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责任,有力保障。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本科室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对照创建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设立机关文明创建专项资金,夯实省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资金保障,确保全省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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