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申请支持审批2024年湘潭市消火栓系统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湘潭市岳塘区、雨湖区市区范围部分市政及居民密集区道路的消火栓系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同意你单位实施2024年湘潭市消火栓系统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411-430300-04-05-606762)。
二、项目建设地点:岳塘区、雨湖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岳塘区、雨湖区市区范围内问题较为突出、亟需提升的182条市政及居民密集区道路消火栓系统进行新增、维修、更换及拆除废旧消火栓。具体建设规模为新增消火栓65个、维修消火栓866个、更换消火栓446个,拆除废旧消火栓364个(含坑洞回填)。
四、项目单位: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约294.7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4.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11 万元,预备费14.0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统筹。
六、请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七、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八、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九、本项目建设工期为7个月。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