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省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政策要求,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推动降低群众电动自行车充电负担,10月22日,市发改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政策宣贯会,各县市区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国网湘潭供电公司、市物业管理协会、市城区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和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代表等36家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市发改委组织学习并详细解读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有关政策,市市场监管局对规范电动自行车收费行为进行业务指导,市住建局就落实充电设施建设和充电安全措施提出了要求,国网湘潭供电公司宣讲了国家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三零政策”和充电设施申报直供电政策。现场发放了《湘潭市发改委 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并解答了与会人员的疑问。
会议强调,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引导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是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重要环节,是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用电安全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省市工作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强化政策落实。严格执行充电电价政策,推动充电设施由电网直接供电;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要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积极落实充电价费分离,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接受委托与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签订运营合作协议时,应与业主充分沟通,遴选优质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从低确定充电设施服务费。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推动降低充电服务费,增强群众获得感作为努力方向,把实事办实、好事做好。二是强化政策宣传,指导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进行价格公示,提高价格政策知晓率。三是加大督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