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等。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5、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统筹安排中央、省、市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全省和全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一带一部”区域发展。协调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和两型社会建设。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8、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产业集群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
11、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12、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市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13、管理全市粮食、棉花和食糖等物资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4、根据国、省和全市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物资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15、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粮食质量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6、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和优化能源结构。监测分析能源发展状况、运行和市场供求情况,做好全市能源的供需总量平衡。主管全市(除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之外)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提出能源体制改革的意见,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牵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
17、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8、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省政府定价目录中授权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控制。落实国、省重要商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政策。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19、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牵头组织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拟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2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21、承担第三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园区工作暨招商引资等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具体工作。
22、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50人,实有人数 134人。内设科室28个,分别为:办公室、发展战略规划和评估督导科、政策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运行调节科、体制改革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审批服务科、商务科、地区经济科、农村经济科、基础设施发展科、工业和创新高技术发展科、能源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商品价格和调控管理科、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科、粮食和物资调控储备科、粮食产业发展科、粮食安全和执法督查科、长株潭一体化和两型社会推进科、财务审计科、财经科、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湘潭市粮食质量卫生检验监测中心;3、湘潭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46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64.57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71.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相应经费减少;按财政要求压减项目支出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46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4.5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71.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相应经费减少;按财政要求压减项目支出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46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4.57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693.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71.0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71.07万元,主要用于发展和改革业务工作:价格信息监测、监督执纪问责专项、粮检中心专项工作、粮食产业扶持及发展专项、粮食工作专项、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物业管理、项目前期、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工作、援疆援藏办公室工作、重点办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3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02万元,下降5.4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相应公用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增加2.3万元,主要是本年各市州之间考察交流学习活动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发展和改革相关业务培训,人数50人,内容为事业单位人员线上培训及发展和改革业务相关业务培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46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3.5万元,项目支出771.0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务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