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
单位名称 |
湘潭市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 |
年度预算金额 |
358.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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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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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本职能及规划 |
一、基本职能 2022年,原“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服务中心”正式更名为“湘潭市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更名后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湘潭市长株潭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湘潭市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三)承担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发展、长株潭都市圈与城市群发展、协调联动市内外区域合作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四)承担湘潭市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规划及相关重大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五)承担推进湘潭市长株潭一体化发展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六)开展湘潭市长株潭一体化发展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的专题研究。 (七)承担湘潭市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的宣传推介、对外合作交流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八)承担湘江新区九华新片区发展协调服务工作。(九)承担湘潭市长株潭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市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融入强省会战略和长株潭都市圈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长株潭都市圈发展规划》《长株潭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湖南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坚决落实市党代会“闯新路、破险阻”总体要求,努力在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中彰显新担当,在推动长株潭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2022年,将更加深入实施党建领航工程、切实加强重大研究、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加强生态绿心保护、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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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完成情况 |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
一、年初预算批复情况 2021年初,市财政局批复本单位的预算收入209.4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09.4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批复部门预算支出20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45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 118.25 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25.5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1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含业务性专项60万元、项目性专项0万元)。 二、年度资金下达情况 1、上年结转的资金137.27万元。 2、年初部门预算20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45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 118.25 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25.5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1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含业务性专项60万元、项目性专项0万元)。 3、本年年中追加预算27.35万元,调剂调减预算8.21万元,明细如下: (1)追加2020年绩效考核奖补差6.31万元。 (2)追加2020年陈树能夏语冰预算12.84万元。 (3)追加2021年增人增资(周祖峰)8.20万元。 (4)调剂收回上年结转指标4.21万元。调剂调减年初预算指标4万元(因上年财政扣错指标) 三、部门整体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358.6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支出情况: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358.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02万元,公用经费38.38万元,项目支出147.20万元。 3、指标结余情况:2021年度财政拨款结余为107.20万元,其中绿心地区生态保护项目资金100万,2019年两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7.20万元。 4、“三公经费”执行情况:2021年“三公”经费的预算为4.1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3.20万元,公务接待费0.96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为3.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09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我中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了“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有效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四、预算管理情况 我单位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专项支出实行分项目单独核算,严格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部门预算、决算、绩效等管理相关信息;且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均进行了政府采购。 |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目标一:协助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1年)》中湘潭的主要工作。 (一)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协助完成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工作推进会议5次,协助推进一体化项目建设11个。 (2)质量指标:一体化建设项目合格率100%。 (3)成本指标:协助完成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工作经费未超支。 (4)时效指标:于12月31日前,按照《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1年)》,完成了各项工作。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推动了长株潭城市群发展,老百姓享受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红利幸福指数95%以上。 (二)绩效情况 绩效一:凝聚合力开新局,奋力谱写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新篇章 1、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印发了《湘潭市长株潭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推进机制》,将长株潭一体化工作纳入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园区)绩效考核内容,明确了办公室工作机制,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组建工作专班,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坚持按月调度,按月通报、按月交办。对标省机构设置,设立了湘潭市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 2、轮值责任履职到位。今年我市作为轮值城市,办好了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第三届市委书记联席会议,会上签署了“1+3+10”共14份协议。推动三市联合印发了《长株潭一体化发展2021年行动计划》《关于长株潭三市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生态文明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全面推进长株潭重大产业协同发展的意见》等文件,通过统筹调度协调,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3、重点任务加快推进。一是在项目建设方面,推动各项重点任务、各大标志工程稳步推进。纳入长株潭三十大标志工程共11个项目,年计划投资42.11亿元,投资完成率已达100.43%。长株潭城市群国家物流枢纽、竹埠港新区建设、九华新片区一期投资完成率均在90%以上。韶山科技创新成果展示馆已完成了前期征拆工作及部分配套工程,设计方案正在报审。积极储备一体化项目,建立一体化储备项目库,梳理储备了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及平台建设、产业发展配套、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153个项目,为高质量推进一体化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在基础设施方面,长株潭轨道交通西环线(湘潭段)已进入轨道施工阶段。芙蓉大道全线已改造为快速路,并完成智能化升级。潭州大道快速路已改造到黄家湾站,北二环至黄家湾站全线取消了红绿灯。湘潭“港口码头”整合、湘潭伏林大道对接长沙黄桥大道、白云路东延线建设等项目正在加速推进。三是在产业协同方面。共同推进工程机械、航空动力、风能装备、先进储能材料等11个重点产业率先协同发展;在湘江新区支持下,雨润华中区域10万吨食品精深加工基地项目落户湘潭综保区;长沙支持湘潭高新区引进华宇智能机械配套产业园;湘潭经开区引进中联重科配套产业园;天易柏屹自主创新产业园承接株洲动力谷配套产业。四是在公共服务方面。推动各单位在公安户籍、医疗、卫健、教育等方面持续发力,长株潭一体化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正在逐步显现,带动九华土地价值较2019年最低价上涨30%以上。外来人口在我市九华、昭山购房明显增多,2020年以来外来人员在九华购房占63%左右。 绩效二:全面总结评估,高质量完成两型综合配套改革“收官”。 1、推广成效经验。一是完成总结评估。编制《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综合评估报告(2007-2020)》《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典型经验集》,聚焦两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梳理了13年以来两型改革经验成果。二是加强经验推广。在服务园区经济发展方面,指导湘乡经开区建设两型工业基地和电工电器新城,依托园区“十四五”规划编制,探索制定两型发展指标体系,推广清洁低碳技术,推进两型工业基地建设;在服务两型改革方面,指导风车坪小学、湘机小学等学校开展两型建设,使两型理念融入课堂;在服务基层方面,开展“送服务到基层”活动,指导支持湘乡上湖村、湘潭县金福村等多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得到了当地居民的广泛好评。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利用20多处两型宣教阵地对绿色发展理念进行宣传,通过广播在两型示范创建村庄和涉绿村庄巡回播放两型、生态文明知识,组织各类活动1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数千册,增强人民群众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意识。 2、创优资金绩效。严格督导两型专项资金管理,推动73个省两型项目建设,完成了年度省两型专项资金绩效现场评价,相关工作得到了省两型中心的肯定。如在清洁低碳技术运用方面,积极推广包括太阳能利用、废旧塑料回收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清洁低碳技术,有效降低了技术推广单位碳排放值,促进了全市碳达峰、碳中和进程。 3、认定两型产品。一是开展年度两型产品认定。对2021年度全市14家企业申报的21个产品进行认定评审,按程序将18个产品列入2021年度湘潭市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二是开展两型产品目录清理。组织对2013年~2020年发布《湘潭市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中160个产品的生产企业运转、信用及生产等情况进行核查,剔除已停产或生产企业列入失信惩戒对象的产品28个、无法联系生产企业的产品31个,印发了《湘潭市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2013年~2020年)》,确保了两型产品的时效性权威性,为两型产品的推广使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目标二:认真做好生态绿心保护工作。 (一)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绿心保护工作宣传、培训工作4个,绿心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控,定期巡查巡护14次,协助绿心地区项目准入现场踏勘30个。 (2)质量指标:定期巡查巡护、项目准入工作及时率100%。 (3)成本指标:绿心保护工作经费未超支。 (4)时效指标:协助绿心保护工作完成时间在12月31日前。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提高绿心保护意识,增强百姓幸福指数95%以上。 (二)绩效情况 多措并举守护绿心,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金名片”。 1、加强宣传引领,新理念嵌入发展蓝图。一是高站位宣传。推进“扛党旗、护绿心”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如3月,中心党支部联合省两型中心、岳塘区发改局70多名党员在竹埠港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开展生态修复,栽种100多棵苗木,统一挂上印有“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二维码宣传牌,为污染治理土壤添新绿。二是多形式宣传。全年举办二期绿心地区村(社区)干部专题培训班,近200名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提升了全市绿心保护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开展中小学生“书画绿水青山,绘就两型湘潭”主题书画大赛,今年5月初,在市博物馆举办了优秀作品展览会,深化绿心保护理念宣传。三是深角度宣传。在涉绿地区利用大型广告立柱、宣传栏、公交站台张贴绿心宣传保护内容。积极与主流媒体合作,在湘潭电视台开展绿心森林防火专题宣传,全年在中央、省、市数家媒体、网站发表20篇绿心保护文章,进行30批次宣传报道,内容涉及企业发展、生态修复、政策解读、体制机制等,极大地深化了全市共护绿心的意识。 2、健全保护补偿措施,形成共护绿心合力。一是出台《湘潭市生态绿心地区保护补偿暂行办法》。坚持生态保护的首要性,将生态绿心保护、生态绿心补偿以及评估考核三个方面的内容融为一体,以绿心生态补偿促进生态保护工作,以评估考核为抓手,通过实施各单位联动机制,共同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金名片”。二是强化资金补偿,实施生态修复。争取省财政厅2021年生态绿心地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1048万元,对公益林、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产业发展转型、水环境治理等23个项目进行专项资金奖补;完成市本级预算生态补偿资金1670万元的分配工作,对生态修复、病虫害防治、林业建设、乡村振兴等10个方面进行奖补;完成26个绿心地区生态项目的修复。如对位于生态绿心范围内的原八角村矽砂矿、李家采石场和洪顺采石场、翰林砖厂、指方砖厂等废弃露天矿山砖厂进行了生态治理。三是探索多元化补偿机制。将生态绿心地区被征地居民纳入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并享受15年的养老保险补助。设立湘潭市绿心公益林补偿专项资金,将生态绿心地区内所有林地全部纳入公益林生态补偿范围,补偿标准由原来的17元/亩提高到60元/亩,提升了当地居民获得感。四是探索绿心价值转换新途径。加强对生态绿心地区项目建设的指导,指导产业实现价值转换。如湘潭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自开园以来,累计接待游客650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3亿多元,解决1000多位村民就业问题,成为“两山理论”的生动实践和典型案例。 3、聚焦生态保护,筑牢绿色生态屏障。一是做好项目准入前期指导和踏勘工作。根据《湘潭市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建设项目准入审查工作程序(试行)》,严格绿心地区项目审查指导和踏勘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绿心地区建设项目准入审查机制,严格落实项目资料初审、省第三方技术单位复审、现场踏勘核查等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严把控绿心地区建设项目进入第一道关卡。共为27个项目办理了项目准入手续,超过前3年绿心地区项目准入总数。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在绿心地区安装了305个智能化界碑界桩,嵌入智能监测预警终端和二维码,与“天眼”系统无缝对接,实现界碑界桩数字化、智能化、规范化管理。聘请市环保协会志愿者对生态绿心地区进行日常巡查,发现5个违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完成2020年10起土地违法违规项目(行为)整改验收工作,对今年前三季度35宗变化地块进行认定,完成3宗违规图斑整改。联合市林业局在绿心地区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及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织密防控巡护网络。三是严格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严格对标对表,完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生态绿心地区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和工业退出“回头看”两个台帐,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生态绿心地区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和工业企业退出整改“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或死灰复燃现象。 目标三:日常运营工作 (一)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联点共建指导工作69次,乡村振兴工作12次,党建领航、主题党日活动6次。 (2)质量指标:日常运营工作及时率100%。 (3)成本指标:联点共建、结队帮扶、党建领航工作经费未超支。 (4)时效指标:全年日常运营工作完成时间在12月31日前。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提升市民道德和社会责任意识,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二)绩效情况 紧紧围绕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补短板、改作风、建制度、强队伍,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力保障机关政令畅通、高效运转。一是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举措,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发挥了综合部门的“智囊团”“参谋部”重要作用。共起草、印发文件、请示、通知、函件100余篇,基本上无纰漏。二是紧紧围绕中心党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报告、经验材料6篇。全年共报送信息60余条,及时、准确、全面地展示了全市两型社会建设和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方面取得的成就。三是建立健全机关制度,规范各项公务活动。全年共组织各类会议50余次;组织协调上级、市领导调研、现场考察10余次;开展慰问活动4次。公务活动安排合理有序,会议数量、规模、规格严格控制。四是抓好机关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调整值班值守方式,明确值班责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全年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值班工作运转良好,没有发生缺岗、误报、漏报、瞒报情况。严格对标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健全疫情防控制度,落实宣传教育、体温监测、疫苗接种、防护消毒等措施,本单位人员零感染,确保单位平安有序。五是持续纠治“四风”。持续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等重点整治行动,中心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六是强化保密意识,制订出台中心保密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保密知识宣传教育,全年未发生任何失泄密事件。七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强化专项资金效益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强化办公用房管理,严格按照省市标准安排办公用房。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和司勤人员管理制度,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做到安全行车、高效用车。八是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五化”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先进单位创建、党史学习教育、建党100周年活动,清廉机关建设,创新开展“扛党旗、护绿心”系列党建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16次,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推进中心机关党建水平全面提升、全面过硬。九是全力开展联点共建。支持联点社区和联点路段文明创建经费7.5万元,组织联点共建活动69次280余人次,安排2名干部在8月份协助、指导社区防疫工作,年度获市创建办红榜表扬2次。十是积极服务乡村振兴,选派年轻党员干部到柳桥村指导、服务乡村振兴,组织党员干部到柳桥村开展走访调研、帮扶慰问活动。按市委要求,每季度到结队帮扶对象家开展1次走访慰问,做好政策宣传和扶贫帮困活动,帮扶对象没有出现返贫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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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
存在的问题 |
1、存在各类预算绩效目标和量化指标的制定不够准确和全面。 2、存在预算执行超过年初预算的情况,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如:依文件发放的各类文明卫生奖金,工资及保险基数调整等无财政预算。 |
改进措施 |
(1)认真学习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绩效评价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完善各项控制措施,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细化预算分解方案,尽量设定可衡量的量化指标,不能量化的绩效指标,尽量将其细化,做到目标考核切实可行,保证绩效目标的实现。 (3)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预算的约束力,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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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