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湘潭市发改委 xtfg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2-05-25 16:30

部门概况

单位名称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度预算金额

一、年度预算批复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批复市发改委年初财政预算收入3,359.5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基本支出2,318.16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1,775.98万元、公用经费312.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0.11万元)、项目支出1,041.38万元(含以项目经费下达的调剂公用经费18.85万元,业务性专项经费1,022.53万元)。

二、年度资金下达4,899.77万元,明细如下:

1.上年结转的资金969.65万元;

2.年初部门预算3,359.54万元;

3.本年追加预算570.58万元。明细如下:

①潭财预【2021】0100号 2020绩效考核奖励138.41万元;

②潭财预【2021】0143号 追加2020年度人员经费11.44万元;

③潭财预【2021】0057号 2021年设备经费82.71万元;

④潭财预【2021】0105号 “迈好第一步项目论英雄”项目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经费15.32万元;

⑤潭财预【2021】0053号 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第三届联席会会议经费预拨50万元;

⑥潭财建【2021】0034号 2021年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市州、县市区前期奖补103.47万元;

⑦潭财建【2021】0065号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费169.23万元。

主管部门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基本职能

(一)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 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 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等。

(四)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 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 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统筹安排中央、省、市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七) 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全省和全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一带一部”区域发展。协调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和两型社会建设。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八)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 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产业集群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 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 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市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三) 管理全市粮食、棉花和食糖等物资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十四) 根据国、省和全市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物资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五) 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粮食质量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和优化能源结构。监测分析能源发展状况、运行和市场供求情况,做好全市能源的供需总量平衡。主管全市(除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之外)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提出能源体制改革的意见,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牵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

(十七) 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八) 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省政府定价目录中授权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控制。落实国、省重要商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政策。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九) 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牵头组织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拟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二十)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二十一) 承担第三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园区工作暨招商引资等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具体工作。

(二十二) 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绩效完成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1.我委2021年支出全部在年度预算资金中按计划安排,除了政策性因素影响产生的财政统一增补人员经费预算和经市政府同意的专项工作增加经费以外,没有涉及本系统本单位部门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

2.2021年我委基本支出的年度预算为2,577.00万元,决算数3,249.42万元。

3.2021年我委项目支出2,322.77万元,决算数1,650.35万元。

4.2021年我委资金结余0万元。

5.2021年我委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为20.78万元(公务接待费4.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本年支出数为19.33万元(公务接待费3.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93%。我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了“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有效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完成目标1: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和争资争项任务,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1.投资保持平稳增长。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1%,全省排名第6。产业投资占比69.9%,全省排名第2。民间投资占比67%,全省排名第4。制造业投资占比41.6%,全省排名第4。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占比16.6%,全省排名第3。新基建投资占基础设施投资比重排名全省第1。

2.建立重点前期入库项目260个:指标已完成,入库重点前期项目达到330个。

3.组织评审政府投资项目50个以上:指标已完成,组织评审政府投资项目78个。

4.召开项目评审会议50次以上:指标已完成,已召开70次项目评审会。

5.重点前期项目调度做到每季1次:指标已完成,重点前期项目每季进行了调度。

6.完成争资争项任务8亿元以上:指标已完成,争取国省预内资金10.09亿元,任务完成率126%。

二、完成目标2:加强市场价格信息监测与数据上报和分析,保持价格总体水平基本稳定,完成价格认证相关工作。

1.扎实完成各项报告制度共计386个品种的价格监测报送工作;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2.保持价格总体水平基本稳定,涨幅控制在3%左右:指标已完成,全年价格总体水平基本保持稳定,CPI同比累计涨幅为0.7%,圆满实现年初CPI涨幅控制在3%左右的预期目标。

3.根据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的工作要求完成价格认定工作:指标已完成,1月1日至12月30日,完成各类价格认定案件11件,认定金额462.32万元,其中涉嫌刑事案件4件,认定金额278.61万元;涉及行政案件5件,认定金额166.63万元;涉纪案件2件,认定金额17.08元。无一件复核案件。均在规定工作时限内完成。

4.每项价格认定工作完成的时限为7个工作日内,复核认定工作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内:指标已完成,至12月30日,完成各类价格认定案件11件,均在规定时效内完成。

三、完成目标3:完善市级信用平台,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1.实施行政审批平台信用接口改造工程,双公示合规率达99%以上,迟报率下降到10%以下:指标已完成,出台湘潭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办法,完成信用信息与行政审批平台信用平台接口和改造升级工程,双公示信息数量、合规率等关键指标位于全省前列。

2.每月调度信易贷规模,加快推介工作,规模达到1亿元,每年50%的增速增长:指标已完成,全年完成信贷款需求54亿元。

3.建设湘潭十大信用应用场景:指标已完成,“信易骑”、“信易安”、“信用村”、“信用+电力”、“信易游”、“信易+新兴产业”、“信易医”、“信易+养老”、“信易行”“爱心银行”等十大场景建设完毕。

4.信用修复、信用应用、双公示培训后,人员素质提升,修复及时、应用普及、双公示指标达标,在全国信用城市排名提升20名以上:指标已完成,在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上升超100位,成为全国进步最快城市之一。

5.诚信建设及信用文化宣传:指标已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被《中国改革报》专栏宣传。

四、完成目标4:实施粮食物资储备和监管,强化并监督执行粮食质量有关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

1.全年粮食收购总量达到12万吨:指标已完成,全市共收购稻谷15.7785万吨,市级储备成品粮4200吨。

2.粮食收获品质调查报告达到46份:指标已完成。

3.扶持新建或维修改造粮食仓容达到5000吨:指标已完成。

4.扶持粮食企业的原料基地建设一家以上:指标已完成,扶持粮食企业的原料基地建设多家。

5.粮食专用仪器设备强制校准合格:指标已完成,粮食专用仪器设备强制校准合格。

6.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目标已完成,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每月对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确保了不发生超标粮无人收购或者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问题。

五、完成目标5: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1.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任务目标1800个:目标已完成,新能源充(换)电桩充电桩新增建设超额完成年度目标。获得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优秀城市。

2.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进度每季1次调度:目标已完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进度每季进行了调度。

3.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完成情况通报机制按季通报:目标已完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完成情况通报机制按季通报。

4.保障全市电动车出行和过境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目标已完成,100%保障。

六、完成目标6:完成“十四五”规划和统筹协调推进市级专项规划编制。

1.印发实施“十四五”规划《纲要》,牵头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城乡融合等9个专项规划,协调推进交通发展、自然资源等44个专项规划编制实施。

2.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十四五”规划衔接,起草并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湘潭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七、其他目标完成情况:

1.每月一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到社区参加活动,组织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2.调度协调92项全市经济与社会领域改革工作。

3.节能降耗、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3.64%。

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

本部门存在年中调整预算情况,主要是落实上级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增加的临时性工作。

改进措施

本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增强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做到编制范围全面、不漏项,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预算的约束力,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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