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文件的出台,为推进生态绿心地区高质量发展找准了切入点、发力点,是加快推进绿心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新出台的《湘潭市生态绿心地区保护补偿暂行办法》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湘潭市生态绿心区域总面积为138.45平方公里,均为保护补偿范围。此次《暂行办法》将生态绿心保护、生态绿心补偿、生态保护工作评估考核三个方面的内容融为一体。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坚持生态保护的首要性,筑牢生态绿心安全屏障。按照属地原则,加强绿心巡查巡护,科学实施生态修复,持续推动产业发展转型,加快建设生态宜居乡村,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项目(行为)等问题。二是以绿心生态补偿促进生态保护工作。在生态绿心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提质和与生态绿心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民生保障、移民安置、乡镇财力补助以及对企业搬迁的适当补助。探索生态绿心地区生态补偿实行定额补偿和定项补偿方式,市财政和各涉绿县区(园区)每年度安排一定的财政性资金作为生态补偿资金,建立健全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强化生态补偿资金日常管理。三是以评估考核为抓手,实施各单位联动机制。按照属地原则和市直相关单位职能职责,分年度严格进行生态绿心地区生态保护工作评估考核,大力推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共建生态绿色都市圈,推动绿心地区构建生态绿色保护、产业绿色转型、社会绿色发展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形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格局。
下一步,湘潭市将以贯彻落实《暂行办法》为契机,构筑绿色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积极推进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建设,以更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提升生态绿心地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